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时间:2021-12-20浏览:19

12月20日下午,院党委书记郑文灿主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14次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实施条例》。谢秀俤和吴青青两位同志分别作重点发言,中心组其他成员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管理权,牢牢守住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实施条例》的颁布,是将党和人民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上升为法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对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会议要求,政治站位要更“高”。要紧紧抓牢意识形态这项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工作,深刻认识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学习宣传要更“深”。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领会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通过学院各类宣传平台,进一步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舆论氛围。贯彻落实要更“实”。要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贯穿教学各环节、覆盖本硕博全范围、融入育人全过程,抓实分管工作领域关键环节、线上线下重要阵地的意识形态监管;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学院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