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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考核实施细则

时间:2022-10-23浏览:10

根据《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2〕34号)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专业、研究方向、指导教师

全日制拟招生数

非全日制拟招生数

130300戏剧与影视学

01影视艺术与产业研究:周星、刘汉文、罗幸、谢宗贵

02电影美学与电影文化:张经武

3

0

注:因我院招生名额有限,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

二、招生方式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两种方式,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1.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选拔对象和报考条件。

2.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条件

1)外语水平

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托福不低于80分;或雅思不低于5.5分;或日语能力优秀,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考试;或其他外语达到相当水平。

2)科研成果

①应届生: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专业成绩优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影视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仅限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已见刊)。

②往届生,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1项: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影视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仅限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已见刊);参加撰写与影视学科相关的学术著作,累计写作字数达3万字以上且在权威出版社正式出版(写作内容以署名认定)。

3.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1)我校相关专业的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已修满一年级所有的硕士课程学分,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且所有专业课成绩都在85分含)以上;

2)外语水平

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托福不低于80分;或雅思不低于5.5分;或日语能力优秀,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考试;或其他外语达到相当水平。

3)科研成果

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1项:硕士就读期间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影视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仅限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已见刊);参加撰写与影视学科相关的学术著作,累计写作字数达3万字以上且在权威出版社正式出版(写作内容以署名认定)。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前,请考生务必充分阅读和了解学校和学院的具体报考条件。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1月2日10:00-16日17:00前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11月21日前(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所有提交的报考材料均不予退还,为便于考核需要,所有报考材料不得装订、胶装;邮寄者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传播学院307办公室,收件人:俞老师,电话:0591-22865719):

1.《报考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报名时均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其他材料:

1)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及各类获奖证书和社会实践证明材料;

2)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学位论文内容简介);

3)已发表的与影视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已出版的学术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的目录清单;所有相关科研成果的复印件(论文为封面、目录、封底和正文全文的复印件;学术著作为封面、目录、封底和考生署名的写作内容全文复印件;主持项目提供立项通知书或结题证书复印件;科研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个人学习和学术自述(考生的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参与科研情况,报考理由和学习规划)(1000字左右);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学术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

6)其他能证明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材料。

9.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取得建议录取资格的考生提交)。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招考要求,于11月25日前完成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五、考核

    (一)考核对象

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量化评审(评审结果实行百分制,将计入考核总成绩);并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报考材料评审成绩,向选拔小组推荐考核名单,推荐差额比例不超过1:3。考核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考核形式和内容

选拔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采取专业笔试+面试方式,通过对考生的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考核,选拔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和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考生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1.专业笔试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闭卷方式,根据给定题目进行专业写作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2.面试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具体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两个环节。

1)学术水平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等能力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外语成绩占比不低于1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核总成绩=报考材料评审成绩×30%+专业笔试考核成绩×30%+面试考核成绩×40%。

4.具体考核时间、方式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并另行通知。

(四)录取规则

1.根据报考导师、招生计划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如某位导师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可从报考其他导师的考生中,调整报考导师和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建议录取名单。

2.如考核总成绩并列,则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报考材料评审成绩、专业笔试考核成绩的顺序,较高者依次优先录取;

3.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师研〔2021〕24号)为准

(二)学院咨询方式:0591-22868589cbxy@fjnu.edu.cn;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8567fjnuxie@fjnu.edu.cn。

 

  

传播学院  

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