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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院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实施办法

时间:2022-09-14浏览:26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师大党政办20227)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传播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师大传播202150)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推免生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我院名额14名额分配优先顺序如下:

1.每个专业排序第一顺位者

2.符合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

3.广播电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和广播电视编导4个专业的第二顺位者按照专业排序百分比进行选拔,在本专业排序百分比靠前者优先若还剩余名额,则该4个专业的第三顺位者,继续按照专业排序百分比进行选拔,以此类推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的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背学术诚信之行为。

3.大学一至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40%的学生。在涉及成绩排名计算时,补考、重修通过的成绩按60分(百分制)计算(两次成绩均合格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4.在学期间外语成绩要求,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且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80分。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80或者日语、德语、法语等少数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2分非外语专业学生有效期内的雅思考试成绩5.5分或新托福考试成绩70分以上,可视为符合外语要求。

5.对个别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书面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不受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与外语成绩要求的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此类推免生人数一般控制在1-2人,且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推免生总人数的20%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推荐程序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作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协调和决策机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由学院相关党政领导、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本科生毕业班辅导员等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年度推免工作具体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教务处备案后予以公布。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应在20229月1512点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申请推免生资格材料清单》(见附件3),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报名材料交至毕业班辅导员处。向学院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弃权。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材料将不纳入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

)学院根据以下计算方法得出每位申请人总成绩,并据此进行各专业排序:

(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5)×70+(前三年综合测评总分 - 前三年平均学分成绩总分×70%)÷132×29+参军入伍服兵役项目得分×0.5+到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得分×0.5

1.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满分5分,占总成绩70%

2.学业表现加分项目、思想政治表现分和文体表现分的总成绩,三年满分为132分,占总成绩29%;

3.前三年综合测评总分 - 前三年平均学分成绩总分×70%,即为前三年的学业表现加分项目、思想政治表现分和文体表现分的总成绩

4.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可得1分,占总成绩0.5%;

5.在校期间有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可得1分,占总成绩0.5%。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并表现突出的可参照相关文件执行相关推免政策并在推免综合测评成绩中酌情加分。学院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尤其是3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的审核,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必要情况下,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四)学院拟于9月16日,根据各专业排序结果和上述各专业名额分配方案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页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并提交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在教务处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具体日期将另行通知),所有拟推免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并根据个人意愿填报招生单位(每次可同时填报3个),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

)对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学校、学院不做本科就业推荐。

四、监督

(一)学院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除研究生支教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计划、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等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二)学院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年度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学生姓名、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外语考试成绩情况、综合评价排名(或成绩)情况、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咨询申诉电话0591-22868579,咨询申诉邮箱:cbxy@fjnu.edu.cn,老师(学院纪委委员)。

(三)学院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格按名额推荐,规范工作程序。凡违反政策开展的遴选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相关规定报学校处理。

(四)学院加强对推免生的诚信教育,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推免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办法由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20229月14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1).doc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申请推免生资格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