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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影视艺术系

2019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


   一、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戏剧与影视学”学科介绍

福建师范大学的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于2011年获批,2012年增设戏剧与影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点现由传播学院(影视艺术学)和文学院(戏剧戏曲学)共同建设,博士点挂靠单位在传播学院。2017年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戏剧与影视学学科评为B-;同年上榜福建省高原学科建设学科。在20172018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戏剧与影视学学科排名分列全国第10位、第11位,

传播学院现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戏剧与影视学1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广播电视、新闻与传播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4个本科专业。戏剧与影视学学科已经形成应用型与学术型兼有、“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在福建省各高校中首屈一指。


   二、人才岗位信息

需求类型

专业(方向)

学历学位

职称

其他条件

人数

戏剧与影视学博士点学科带头人

影视艺术

博士

正高

符合学校学科带头人条件及高端人才科研成果

1

学术骨干、优秀博士()

影视艺术、新媒体艺术

博士


具备影视制作实践经验技能者优先

3


   三、引进待遇

1.学校为全职来我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资助费:

人才类别

年薪

科研资助费(万元)

购房补贴(万元)

安家费(含租房补贴)

(万元)

高端人才

30

50

100

青年英才

20

25

50

学术骨干

  

5-10

20-30

8

优秀博士(后)

  

2

10-20

3

备注:除引进人才办法中规定的引进待遇外,对纳入我校2017-2018学年教学科研岗位进人需求目录招聘且达到校引进人才条件的博士(后),学校将给予相当于副教授的工资待遇(享受3年)。


2.根据福建省现行文件规定,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海外、省外引进人才,可享受省里发放的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发满5年;住房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聘为副高职务者14万元、聘为正高职务者18万元。支持引进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系列人才项目。

3.优质的子女教育资源。学校设有附属中小学、幼儿园,且均为省示范学校,培养的学子受到广大家长和社会的好评。学校教职工子女可以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为您的发展解决后顾之忧。


四、应聘材料

应聘者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应聘申报表》,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电子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和附件材料)。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近5年承担主要教学任务情况、近5年主要学术成果情况、工作计划及预期目标等),以及附件材料:

1.相关证件证书: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

2.相关学术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封面、目录和论文页,SSCICSCDCSSCI收录论文供检索证明)、项目获批证明、获奖证书等。

3.达到《福建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中引进人才条件的应聘者,需提供至少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海外应聘者,须有1封海外同行专家推荐信)扫描件,推荐人应是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且须有专家手写签名。

4.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护照、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出国前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


五、联系方式

应聘材料接收邮箱:黄老师shixian@fjnu.edu.cn(有意向者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应聘申报表》并发送到此邮箱,我们会及时回复。)

附录一 福建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docx

附录二 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应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