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师大研〔2020〕47号)的相关精神,我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学习会。会议由吴青青副院长主持,谢宗贵院长发表了讲话,全体研究生导师出席了会议。
会上,谢宗贵院长指出,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以身作则,严格履行导师职责。随后,吴青青副院长带领与会导师们认真研读了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试行)》(闽师研〔2019〕11号)等相关文件。
与会导师表示会后也将进一步深入学习相关文件,并将文件精神和要求真正落实到研究生教育培养全方位、全过程中。学院也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推动我院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