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不断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十项准则”)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教师践行职业行为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教师工作部特推出师德教育之警示案例专栏,通过梳理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以案明理,以案释规,帮助大家更加准确地理解把握“十项准则”,树牢师德规范,坚守行为底线,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
一、警示案例
案例一:某高校教师梁某某长期在网络上发布和转发错误言论问题。2019年至2020年期间,梁某某通过微博、推特等网络平台多次发布和转发错误言论。
案例二:九江学院教师朱某某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问题。2021年4月,朱某某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散布不良信息。
二、案例分析
由上述2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
案例一当中,梁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二项规定。
案例二当中,朱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项规定。
依照“十项准则”,梁某某与朱某某违背了爱国守法要求,发表了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
三、处分结果:
案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梁某某开除党籍和行政记过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并停止教学工作。
案例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四、反思与领悟
2014年《辽宁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的公开信(见附件),批评一些高校教师把大学讲台当做情绪宣泄的舞台,把中国当成负面典型的案例库。这篇文章一出,当时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一部分人认为“高校课堂该讲什么呢,是老师的自由啊。”那真的是这样吗?
绝大多数的教师敬业厚德,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创造了非凡的业绩。违反师德或社会公德的事件虽然只是个案,但一旦发生便可能引发公众对教师群体素质的忧虑。每一起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都可能是对学生身心健康的严重伤害,也都是对教师队伍形象的严重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