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定位
1.核心定位:
人才实践培养主阵地、传媒艺术创新孵化器、产教融合连接平台。
2.核心使命:
以项目驱动教学,构建“课程实践—竞赛锤炼—项目实战—社会服务”四位一体的实践育人体系,培养复合型传媒与艺术人才。
3.功能定位:
实践教学支撑平台:服务课程实践、竞赛组织、寒暑期社会实践等基础教学需求。
项目制学习牵引平台:以项目链接专业学习与社会需求,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
社会服务连接平台:在人才培养优先的前提下,有序开展传媒与艺术类社会服务,实现“以产促教、以教强产”。
4.运行原则:
育人为本:一切活动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师生共建:教师指导与学生自治相结合,激发学生主体性。
项目牵引:以真实任务驱动学习,在实践中检验教学成果。
有序拓展:在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拓展社会服务。
二、发展目标
1.短期(1年):夯基础、建机制、育团队
完成中心团队组建,建立“教师指导+学生自治”的运行机制,保障日常实践训练有序运行;实现课程实践、竞赛培育、项目制学习初步覆盖;探索实践教学创新,形成1-2个可推广的实践教学案例;与“星雨计划”联动执行,学生参与实践项目覆盖率达60%以上,初步形成实践育人氛围;探索社会服务合作机制,力争横向项目立项金额20万元以上。
2.中期(2-3年):出成果、树品牌、促常态
竞赛成果突破,实现省级以上高水平竞赛奖项新突破,获奖学生中实践团队成员占比明显提升;品牌项目打造,形成2-3个具有专业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品牌实践项目;实践育人深化,将项目制学习纳入课程体系,实现“每学期有项目、每专业有工坊、每学生有实践”;
社会服务有序拓展,在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前提下,实现项目常态化。
3.长期(3-5年):成模式、强互动、建高地
形成可复制模式,总结提炼“项目牵引、师生共建、产教融合”的实践育人经验,形成可推广的实践教学体系;保持前沿互动,与传媒业界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定期引入行业资源、前沿技术和真实项目;建成区域实践育人高地,中心成为区域内具有影响力的传媒与艺术实践基地,实践育人成果获得同行认可和社会关注。
三、组织架构
1.分管领导:
副书记、副院长(本科教学)
2.执行层:
专职负责人1人:统筹运行各项事务
兼职负责人4人:学院团委负责人+播音+影视+新媒体等方向实
践骨干教师;
具体执行层(师生):按专业方向设立若干实践工坊(如表演艺术、影视创作、融媒内容等),实行“工坊常设+项目动态”模式,每个工坊设学生骨干2-3人,负责日常传承与项目协调。项目成员根据具体任务跨工坊动态招募,实现专业融合,具体依据每个项目情况调配师生组成。
四、工作职责
1.核心实践职能:
各类竞赛组织与培育(以赛代练)、课程实践与项目制学习、校外实践与寒/暑期社会实践管理、探索创新实践育人项目等;
2.拓展运营职能:
在保障教学育人实践之外,开展新闻传播业务合作、语言艺术创作与演出、各类录直播、影视作品创作、AI内容制作与服务、新媒体运营、传媒与艺术实践培训等社会服务项目。
五、工作机制
1.统筹分配:由“传媒与艺术实践中心”对接学院各类实践项目、
训练与社会服务需求,依据实践特点、专业特长、项目需求等进行统筹分配,联系适配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践项目立项。
2.资源协调:负责协调已立项的实践项目正常开展所需的设备、
人员、场地、办公事宜等,为实践项目保驾护航。
3.台账管理:建立台账对学院整体实践项目立项、进展、绩效情
况、工作量等进行统计管理,为学院提供相应数据支撑。
4.质量评估:建立项目结项评估机制,对实践成果、学生收获、
经费使用等进行总结,作为后续项目分配和激励的依据。
六、教师工作量核算与奖励机制
1.工作量核算原则
教师参与中心实践指导工作(以下项目指非参赛、无经费支持项目),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按以下标准折算为标准课时:
(1)基础管理工作:参与中心日常运行、团队例会、设备管理等,按实际投入时间折算,每人每年不超过30课时,每人至少完成2个实践指导项目,超出部分按项目指导工作标准核算。
(2)项目指导工作: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0课时指导工作量。
2.绩效奖励机制
横向项目奖励:由负责教师担任横向社会服务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纯利润10%给予奖励。
奖励说明:若奖励对象为项目指导教师团队,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贡献进行分配;奖励总额不超过学校规定的个人绩效奖励上限。
七、学生奖励机制
核心原则为分类激励、弹性匹配。不同项目匹配不同激励方式,让学生在实践中获得真正有价值的回报。
1.激励原则说明
中心不设统一的学分激励标准,而是根据项目类型、项目性质和实际需求,为每个项目匹配相应的激励方式。项目启动前,由中心与项目负责人明确该项目的激励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向参与学生公开说明。
2.项目分类与激励匹配
高水平竞赛/创作类项目:以成果激励为主如作品署名、参赛机会、名师指导、作品集积累等;
横向社会服务类项目:以学分抵扣+劳务报酬激励为主;
专业融合类项目:采用学分抵扣+劳务报酬+成果综合激励。
3.具体激励方式
学分抵扣激励:该项只针对微专业、实验班,参与实践同学可申请将项目工作量折算为对应选修课程的学分抵扣。
劳务报酬激励:参与横向社会服务项目的学生,按实际贡献给予劳务补贴。项目经费中明确划拨一定比例用于学生劳务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参与时长和贡献度进行分配,多劳多得。
成果激励:优秀作品由中心推荐参加各级各类竞赛,为学生提供更高平台;参与重点项目可获得业界导师、骨干教师全程指导;项目成果转化为个人作品集,可用升学求职。
发展激励:参与项目满一定时长且考核合格,由中心出具实践证明,详细列明参与项目、承担角色和成果;表现突出的学生,优先推荐参加高水平竞赛、优先向合作单位推荐实习就业;在评优评先等环节,按学院规定对实践成果突出者给予加分,加分依据包括项目数量、获奖情况、骨干贡献等。
八、经费预算与支出
1.经费来源
自筹经费:由中心承接的各类项目(含校内服务和校外横向课题)产生的经费,按学校财务规定管理使用;
2.横向项目经费管理
经由中心统筹立项的横向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在负责教师名下,经费按学校横向课题管理规定执行。项目经费到账后,单列15%纳入学院公共经费预算。
3.经费支出原则
校内服务项目:由需求方(校内单位或部门)为参与实践的师生提供劳务报酬,并报销项目所需的物料、耗材等支出;
校外社会服务项目:通过横向课题方式立项,项目经费由课题自行支出,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和横向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学生劳务支出:横向项目中明确划拨一定比例用于学生劳务补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参与时长和贡献度进行分配。
4.经费审批流程
项目负责人确认支出必要性和预算符合度、中心专职负责人核对项目进度和支出合理性、学院领导按学校财务规定完成最终审批。
九、附则
1.本方案经传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试行,试行期一年。
2.试行期间,中心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具体细则提出调整建议,报学院批准后执行。
3.本方案解释权归传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