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授予178个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294名个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的首次表彰。我院党委书记郑文灿被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据悉,福建省共有3个集体,8名个人获评先进。
郑文灿长期兼任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负责人,是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福建师范大学)联系人,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福建省首批语言文字专家库专家,曾主编《普通话训练与测试指导用书》。郑文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多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中尽职尽责,助力学校先后荣膺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其个人也两次受到国家语委表彰。
此次表彰,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重要任务,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发各方创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
文/学生融媒体中心 陈晶晶 林凤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