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师大教〔2011〕39号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1〕46号),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11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二)省级精品课程;
(二)省级教学团队;
(三)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二、申报原则
申报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必须是已满毕业生三届的本科专业。鉴于目前我校已有校级精品课程83门、校级教学团队10个、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7个,因此申报本次省级精品课程、省级教学团队、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原则上要求是已立项且通过中期检查的校级项目,中期评价结果为优秀的项目优先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见附件1)的个人或集体,向所在学院申报,提交相关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我处;由我处组织评选,并根据教育厅下达的名额,进行等额推荐;最后报送教育厅,由教育厅审核确认。
三、评选程序
我处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根据评选条件,参照评价指标(见附件2)及中期评价结果,对申报项目的有关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条件,参照评价指标和专家评审分数,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审议,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评定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所有项目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最后上报教育厅审核确认。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必须于2011年6月9日11:30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所需提交材料
1.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分类汇总,并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一式1份);
2. 任务书(或申报表、推荐表、申报书等,双面复印,一式3份,评定省级后,需要重新制作精装本6份);
3.简明表(参照项目评审指标填写,尽可能用翔实的数据说明,A4纸张打印,最多不超过1页,可双面复印,一式40份);
4.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或盖签字章,并经单位盖章,一式1份);
各类项目要根据实际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见附件3),如申报精品课程的还必须提交课程网站建设情况表等。
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以“姓名(或单位)+项目类别+表名”命名文件,如:“张三特色专业任务书”,“**学院精品课程汇总表”)必须以学院为单位,按时提交我处教学管理科(地址: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408室;联系人:周志强;电话:22867392;E-mail:jwcjxk@fjnu.edu.cn)。
(三)申报个人或集体必须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并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违纪行为。各学院要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和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务必设立公示环节。若有违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实施质量工程是提升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科学组织,认真、及时做好各类项目的申报、评选及推荐工作。(附件2、3、4已上传至教务处网站,网址:http://jwc.fjnu.edu.cn/),不再随通知下发,请各学院从网站下载。)
附件:1.各类项目申报指南
2.各类项目评价指标
3.各类项目相关表格
4.2011年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质量工程项目评选工作的相关文件
点击下载: /s/10/t/294/a/22976/info.jspy
附件1:各类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各类项目评价指标.rar
附件3:各类项目相关表格.rar
附件4: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rar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质量工程各类项目相关表格
质量工程各类项目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已上传至教务处网站,网址:http://jwc.fjnu.edu.cn/),不再随通知下发,请各学院从网站下载。下载内容如下:
一、特色专业建设点
1.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
2.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
3.高等学校“第七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
4.2011年度特色专业建设点第一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5.2011年度特色专业建设点简明表
二、精品课程
1.2011年度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2.2011年度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情况表
3.2011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
4.2011年度精品课程组第一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5.2011年度精品课程简明表
三、教学团队
1.2011年度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2.2011年度教学团队推荐表
3.2011年度教学团队第一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4.2011年度教学团队简明表
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2011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推荐汇总表
2.2011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3.2011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第一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4.2011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简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