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2-08浏览:82

根据《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决定组织开展我校“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等级

(一)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遴选数量以教育厅文件为准);

(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遴选数量以教育厅文件为准);

(三)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根据各学院申报的情况遴选2025个)。

二、申报对象

本校已满一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均可申报。

三、建设内容

(一)教学团队建设。坚持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特别是为一年级本科生上基础课;要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省级入选者、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闽江学者”、各级“教学名师”、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座讲授等高水平专家学者通过专题讲座、形势报告、理论研讨、沙龙座谈等方式,为本科生上课,尤其倡导开设新生研讨课。教学团队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科学的中青年教师培养机制,注重团队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教研活动,通过设立教改项目等支持中青年教师对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培养一支有影响的教学队伍。

(二)推进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各种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重视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三)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建设更多精品课程,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根据“博、雅”总要求,选择一批课程尤其是国学相关课程、公共艺术课程、人文素养课程、自然科学课程,作为公共选修课,并努力实现选修课的系列化,满足学生的需要。加强协同开发,建设网络教学资源体系,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四)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见习、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积极与科研院所、地方教育局、中小学校、行业、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合作共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五)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业应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是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且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的专业可优先推荐。

(二)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三)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四)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四、评选程序

符合评选条件的,向所在学院申报,提交相关材料,原则上学院择优推荐12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我处;我处将在组织有关专家遴选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教育厅下达的国家级、省级名额进行推荐。

五、建设经费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经费由省财政和学校共同支持。每个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点支持建设经费以教育厅文件为准;每个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点支持建设经费10万元。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应于2012391130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所需提交材料

1.推荐表(以学院为单位,并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一式1份);

2.任务书(双面复印,一式3份,评定国家级、省级后,需要重新制作精装本,具体份数待定);

3.简明表(尽可能用翔实的数据说明,A4纸张打印,最多不超过1页,可双面复印,一式40份);

4.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或盖签字章,并经单位盖章,一式1份);

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以“单位+专业名称+表名”命名文件,如:“**学院**专业推荐表”)以学院为单位,按时提交我处教学管理科(地址: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408室;联系人:周志强;电话:22867392E-mail:jwcjxk@fjnu.edu.cn)。

(三)申报个人应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并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违纪行为。各学院要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和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务必设立公示环节。若有违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实施“本科教学工程”是巩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是“十一五”期间学校大力实施“本科质量工程”的延伸和拓展,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客观要求和具体体现,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科学组织,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附件1234已上传至教务处网站,网址:http://jwc.fjnu.edu.cn/),不再随通知下发,请各学院从网站下载。) 

附件: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

2.“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

3.“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简明表

4.“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承诺书

点击下载:附件.rar http://jwc.fjnu.edu.cn/s/10/t/294/77/ff/info30719.htm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