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免领导小组
组长:谭华孚 副组长:饶虹
成员:颜纯钧 赖忠泉 张应辉 童颖娴
二、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张应辉
成员:饶虹 彭曙光 郑宜庸 叶凤琴 丛春华 游婧
三、接收工作小组
组长:谭华孚
成员:颜纯钧 赖忠泉 毛丹武 吴青青 张梅 林升梁 王永赟 刘寒青
四、推免生名额分配
学术学位6名,专业学位4名,共10名。
五、推免生条件
按学校有关规定。
六、推免办法
1、组织报名并对所有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2、对所有符合推免条件的申请者按照其前三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班级排名系数进行排名(系数小者排前,排名系数=前三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班级排名÷班级人数)。
3、根据排名和学院推免名额确定复试人选,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复试。
4、复试合格者按照排名先后顺序选择学术型或者专业型学位类别(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出现空缺,依照排名予以递补。
5、申请校外“推免生”必须是排名在前10名且复试合格者,同时申请的学校必须是“985”或“211”高校。申请校外“推免生”占学院“推免生”指标。
七、报名办法和时间
按学校规定办法报名,报名材料递交给年级辅导员,报名时间
八、复试办法和时间
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复试,复试时间
九、确定初步名单和公示
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推免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