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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院关于举办第六届传媒人形象节的通知

时间:2015-06-11浏览:616

 

    为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鼓励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创作,并把学生专业实践活动与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传媒人形象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

  1、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7月1日作品征集

  2、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10日作品评选

  3、2015年9月至10月获奖作品展览、展播

  4、2015年11月迎新晚会进行获奖节目颁奖

三、活动项目

1、DV作品

  不限主题和内容。视频统一采用mpg格式。作品统一以“年级-专业-姓名-作品名称”命名,作品刻录光盘上交。

2、广告作品

  不限主题和内容。作品统一采用JPG格式。同时附上创意介绍,字数200字以内。每个人的作品数量不限。作品统一以“年级-专业-姓名-作品名称”命名。作品和文字说明统一打包发送。

3、摄影作品

  不限主题和内容。照片统一采用JPG格式。同时附上作品的主题介绍和相关作品解释或说明性文字,字数100字以内。每个人的作品数量不限。照片统一以“年级-专业-姓名-作品名称命名。作品和文字说明统一打包发送。

4、海西朗诵节

  专场举行(时间6月上旬),主题结合抗战胜利70周年。

四、活动要求

  1、各年级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将传媒人形象节活动信息传达至各班级,并指派年级社团部负责人作为本届传媒人形象节的联络人,让全体学生参与到活动中。

  2、参加传媒人形象节的作品请于7月1日前,按年级汇总交至院团委办公室,并打包电子版发送至:3139369322@qq.com。

  3、参加过第五届传媒人形象节的作品不能再参赛。

五、活动奖励

  活动获奖者将按照新修订《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鼓励学生参加学科和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奖项设置如下:

  1摄影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2、DV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单项奖:最佳导演奖、最佳剪辑奖、最佳摄像奖、最佳视觉效果奖、最佳纪录片奖、最佳女演员奖、最佳男演员奖、最佳原创剧本奖;

  3、广告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单项奖:最佳文案作品、最佳营销策划案作品、最佳公益广告作品、公共关系策划奖。

  4:朗诵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如果某类作品数量较少或质量欠佳,奖励宁缺毋滥。研究生作品获奖奖金从研究生活动经费中开支。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