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4〕42号,下称“《接免办法》”)精神,为保证推免生的生源质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订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方案,审核校内外推免生的各方面条件,对其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及接收工作安排
(一)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于2014年9月24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称“研招网”)注册,学院将按照《接免办法》于9月25日至10月20日期间开展面试、录取工作,确定并公布拟接收的考生名单。考生在参加面试时,须携带2014年9月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供学院审核。
(二)学院将根据“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48小时内在研招网上通知审核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参加面试。复试合格的,在研招网上向考生发待录取通知,根据考生网上确认情况公布拟接收名单。
(三)对被接收为2015级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第一年直接享受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本工作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接收推免生录取监督电话:22867115(学校)、22867434(研究生院)、22868563(学院)
传播学院
201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