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20-03-20浏览:920

为加强学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教师和学生实验室安全工作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提高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推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实验,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管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实践实验管理中心分管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第一责任人,实验室管理员、水电消防安全管理员、实验课教师为直接责任人。

3、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掌握实验设备安全使用常识,熟悉常规使用方法。

4、所有人员进入实验室进行实践实验活动必须遵守秩序,爱护公物,禁止将食品及饮料带入实验室,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清洁卫生;禁止室内抽烟、乱拉电线、拆卸室内设备。

5、实验室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对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工作,落实值班、巡查、检测和监控工作,确保安全隐患能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切实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故障隐患排查、水电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等工作。

6、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分管的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责任到位,随时注意处理安全隐患问题,难以整改的或难以解决的隐患,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分管领导,不迟报、疏报、漏报和瞒报。

7、非教学时段需要进入实验室,必须提前填写《传播学院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表》,由实践实验管理中心统一协调安排;非工作时间(周末、节假日、夜间等)需进入实验室的,须经实验室分管领导和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使用完实验室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传播学院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将所使用设备还原,按规范流程关闭仪器设备、空调门窗后方可离开。

8、实验室管理员必须严格控制实验室钥匙及门禁卡管理,已经发出的钥匙及门禁卡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准私配,若有遗失必须及时汇报。

9、任何人在使用实验室期间发生突发、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作出有效处置,并及时与实验室负责人联系汇报。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实践实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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