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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诚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

时间:2011-05-24浏览:1352

一、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

  

专业方向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

广告学

谭华孚

+86 591 22868561

zjthf@fjnu.edu.cn

二、应聘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正高职务(海外人才一般应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紧缺专业或海外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金融机构等从事过教学、科研、管理、工程技术等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对于海外引进人才每年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特别优秀或特别急需的可放宽至6个月。对于特别优秀的海外人才无法全职来校工作的,可兼职或以合作科研、带项目进校、定期讲学等灵活方式柔性引进,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来校工作可放宽至6个月以下。

4、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勇于创新,发展潜力大;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的论文,主持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其研究水平足以担当本学科的学科或学术带头人;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

三、岗位待遇

对于符合我校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将按《福建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闽师人[2009]62号)文件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等。此外,引进人才还可按规定申报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住房补助等。

对于海内外领军式人才,学校可根据情况采取一人一策模式或特殊政策措施,按照双方协商签订的协议执行。

四、应聘材料

应聘者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家庭情况、近5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等)。

2、提供本人护照(或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前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以及已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和其它证明等复印件。

3、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具体要求。

4、应聘者可将以上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来函等方式与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联系部门: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50108

联系人:郑新莺、苏经强

联系电话(传真):+86 591-2286735922867361

E-mailrsc@fjnu.edu.cnrsc_szk@f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