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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戏剧与影视学”学科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

时间:2019-07-30浏览:11048

一、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概况

传播学院现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戏剧与影视学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广播电视、新闻与传播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4个本科专业。已经形成应用型与学术型兼有、“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在福建省各高校中首屈一指。学院立足福建,服务于国家的建设战略和福建媒体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需求,充分利用部校共建、闽台合作的办学资源,立足与传媒业界密切联系的合作机制,彰显学科特色,努力建设“省内居一流、全国有特色”的传播学院。

二、福建师范大学“戏剧与影视学”学科介绍

福建师范大学的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于2011年获批,2012年增设戏剧与影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点现由传播学院(影视艺术学)和文学院(戏剧戏曲学)共同建设,博士点挂靠单位在传播学院。2017年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戏剧与影视学学科评为B-;同年上榜福建省高原学科建设学科。

传播学院的影视艺术学科团队,近年来着力培育学科特色,在三方向寻求拓展。一是电影美学和电影史研究,立足于电影文本细读的学科特色,在扎实理论研究基础上注重思路创新,已在电影美学、电影心理学、电影传播史、早期电影史等研究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影响。二是两岸影视关系研究,借助福建独特的地理优势和文化优势,关注两岸影视的交流发展,是本学科点突出特色。三是新媒体艺术研究,关注新媒体的发展动向,研究新媒体和电影融合所出现的新形态、新问题和新趋势,正成为新的突破方向。

三、人才岗位信息

序号

专业(方向)

学历学位

职称

其他条件

人数

1

影视艺术

博士

正高

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课题和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1

2

影视艺术、新媒体艺术等相关领域

博士

正高

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课题和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

3

影视艺术、新媒体艺术等相关领域

博士

具备影视制作实践经验技能者优先

2

、引进待遇

1.学校为全职来我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资助费。

人才类别

年薪

科研资助费(万元)

购房补贴(万元)

安家费(含租房补贴)(万元)

高端人才

30

50

100

青年英才

20

25

50

学科带头人

10-20

40-50

12

学术骨干

相当于副教授的工资待遇(享受3年)  

5-10

20-30

8

优秀博士(后)

2

10-20

3

备注:以上经费均为起点待遇,团队引进或特别优秀的紧缺、特殊学科的人才,可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并提高相应待遇。

2.根据福建省现行文件规定,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海外、省外引进人才,可享受省里发放的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发满5年;住房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聘为副高职务者14万元、聘为正高职务者18万元。支持引进人才申报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省创业创新人才(引才百人计划)、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省引进A、B、C类高层次人才等系列人才项目。

3.优质的子女教育资源。学校设有省示范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培养的学子受到广大家长和社会的好评。学校教职工子女可以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为您的发展解决后顾之忧。

五、应聘材料

应聘者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引进人才申报表》,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电子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和附件材料)。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近5年承担主要教学任务情况、近5年主要学术成果情况、工作计划及预期目标等),以及附件材料:

1.相关证件证书: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

2.相关学术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封面、目录和论文页,SSCI、CSCD、CSSCI收录论文供检索证明)、项目获批证明、获奖证书等。

3.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护照、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出国前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

六、联系方式

应聘材料接收邮箱:刘老师0591-22868589,liuhanqing@fjnu.edu.cn(有意向者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引进人才申报表》并发送到此邮箱,我们会及时回复。)

  

附件一《福建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doc

附件二《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引进人才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