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招生简章

时间:2011-04-22浏览:103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风景优美,办学条件优良。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近2700人。学校本部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3000多人,各类研究生5000多人。

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64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5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还拥有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台港澳、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30多个国家,以及台港澳地区的1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尤其是与台湾师范大学、彰化师范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台湾艺术大学等高校确立了校际学生交换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学校与台湾高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学校的海外华文教育已初具规模,在东南亚国家产生了良好反响。200910月,学校与菲律宾红奚礼示大学合作创办的孔子学院正式获批,菲律宾总统阿罗约亲自为孔子学院揭牌,标志着福建省省属高校首家孔子学院正式设立。20106月,学校又与印尼阿拉扎大学合作创办了第二所孔子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现有1个自设博士专业(文化与传播)、5个硕士学位点(传播学、文化与传播、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4个学术型硕士学位点和艺术专业硕士(MFA,广播电视方向)、4个本科专业(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6个研究机构(福建师范大学文化产业研究发展中心、网络文化研究中心、台湾传媒与舆情研究所、影视艺术研究中心、海峡西岸经济区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媒介素养研究中心)。学院的数字媒体实验中心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思维福建师范大学创意基地是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院是福建省传播学会挂靠单位。

传播学院现有本科生、研究生700多人。在教学上,学院努力拓宽专业口径,加强学科基础教学,强化学生实践,注重培养专业技能,学生发展成果丰硕,就业前景良好。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走上工作岗位的毕业生中,有200多人次在校时荣获过校级以上各种专业比赛或社会活动评比的400多个奖项,出版著作3部,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作品150余篇,共54万余字。其中,郭蕾获明日之星全国总决赛亚军;车玲玲获中央电视台挑战主持人杯周冠军;陈怡静获省第五届大学生辩论赛最佳辩手奖;欧阳丹娜获首届华东六省主持人新人赛金奖;林洪洋获第二届华东六省主持人新人赛金奖;林芃获福建省第四届金话筒主持人新人赛金奖;郑颖、郑哲翛分别获一、二届海峡两岸主持新人赛金奖;张晓敏、余乐的纪录片《马幸》获第二届国际学生影视作品展优秀奖(国内仅3名);周耿忭的DV作品《地下生活》在第三届国际学生影视展播出;林潇潇的中篇小说《高四学生》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并获《小说月报》第9届百花奖中篇小说奖;林煜的FLASH作品《寻找》获首届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动画短片学术奖;杨君君入选2010年亚运会和2011年世界大运会注册大学生记者,成为大运校园传播大使2010年首届中国大学生电视节上王龙婷、陈欣创作的短片《裳礼》获首届中国大学生电视节创意单元提名奖;陈欣、王龙婷、王磊、林龙阳共同创作的短片《得》获世博竞赛单元提名奖;修小萍、林铮铮创作的记录片《爱唱歌的刘涛》入选2010年台湾华语电视论坛青年短片观摩作品等。

传播学院学生主演的大型话剧《同桌的你》获第一届福建省水仙花杯文化艺术展演一等奖,并代表福建省晋京参加全国大学生话剧展演活动;小品《深情感谢总书记》、《画像》获首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三等奖;合唱《鸽子和少年》获首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等奖;话剧《无人在场》获福建省首届大学生戏剧节金奖;小品《点燃一盏希望的灯》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表演二等奖;合唱《丢丢铜》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合唱类表演二等奖;音诗画《红岩颂》获福建省艺术院校(系)文艺调研一等奖;朗诵作品《土楼回响》获第十二届齐越朗诵艺术节暨第六届大学生朗诵大赛优胜奖;李乐、赖广豫获得全国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比赛福建赛区特等奖等等。

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我校传播学院各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学〔201061号)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招生计划

学费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40名(其中福建省内15名,省外25名)

8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

本科

5名(面向福建省招生)

8000/·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50名(其中福建省内20名,省外30名)

8000/·

注:1.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

2.面向福建、安徽、山西、河南、湖南、山东等6个省份招生。福建省外计划将按各考点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解,参照专业考试后合格生源分布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三、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湖南

201112324

1242526

125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河南

201112627

1272829

128

河南郑州大学(南校区)

山西

201121617

2171819

218

山西师范大学

山东

201121718

2181920

219

山东济南市高招办

安徽

201122122

2222324

223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注:考生到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四、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安徽、山西、河南、湖南、山东等5个省份的考生,到所属省份我校所设考点报考。

(二)须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所属省份没有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必交验,下同)等参加报名,并交准考证、身份证、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背后写上姓名)。考生应亲自填涂有关表卡,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

(三)报名时须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含初、复试)150[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规范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函》(闽价〔2006〕费539号)确定]

五、专业考试要求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执行福建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要求。另,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的考生需进行加试,加试评定采用综合评定制,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科目

要求

加试

1.闽南方言新闻播报

抽签选定

2.闽南方言话题评述

抽签选定

福建省外考生:

 

科目

要求

初、

复试

1.自选朗诵

自选艺术作品(诗歌、散文、小说、寓言选一篇3分钟之内)

2.朗读指定新闻稿

抽签选定

3.话题评述

抽签选定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执行福建省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福建省外考生:

 

科目

要求

笔试

影视艺术作品分析

现场观看放映作品后作编导艺术分析

广电编导基础

 

六、录取规则

(一)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1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二)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另,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的考生还需加试合格]。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专业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40%+考生专业成绩×2.5×60%。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编导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专业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60%+考生专业成绩×2.5×40%,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2011年有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所属省份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参加录取。

(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或传播学院网页()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122868580(传播学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  编:350108

  

福建师范大学

                                                                                                  一一年一月五日